土耳其税法是一个由多个核心立法构成的综合性法律体系。程序基础是第 213 号《税务程序法》(VUK,Vergi Usul Kanunu)。实体税法由七项核心法律构成,依次为第 193 号《所得税法》(GVK,Gelir Vergisi Kanunu)、第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KVK,Kurumlar Vergisi Kanunu)、第 3065 号《增值税法》(KDV,Katma Değer Vergisi Kanunu)、第 4760 号《特别消费税法》(ÖTV,Özel Tüketim Vergisi)、第 488 号《印花税法》(Damga Vergisi)、第 7338 号《遗产与赠与税法》(Veraset ve İntikal Vergisi Kanunu)以及第 1319 号《房产税法》(Emlak Vergisi)。在 2026 年,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两项重要的修订法律对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以及特别消费税法进行了大幅修订。结合总统府颁布的 2026 年 25.49% 重估系数(按 12 个月平均生产者价格指数计算)以及第 10767 号总统令等行政命令,构成了一个动态的实务环境。对中国跨境投资者、投资入籍者、商务投资公司、跨境电商以及艺术品、奢侈品、房产跨境继承者而言,理解土耳其税法的法律框架与实务执行点是合规与税务优化的关键基础。
本页面系统介绍中国当事人在土耳其税法领域需要理解的法律框架,涵盖以下十个方面:第一,《税务程序法》程序基础;第二,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税法》第 103 条 2026 年 5 档累进 15% 至 40%);第三,公司所得税(涵盖标准 25%、银行与金融与保险 30% 以及出口与制造 5 个百分点减免至 20%);第四,增值税三档(20%、10%、1%);第五,跨境税收与 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第六,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二支柱 15% 全球最低税;第七,房产税与资本利得(涵盖《所得税法》第 80 条 5 年免税、土地登记费 4% 以及房产税);第八,印花税与特别消费税;第九,数字服务税(第 10767 号总统令,2026 年 1 月 1 日 5% 与 2027 年 1 月 1 日 2.5%);第十,2026 年重大政策变化(涵盖重估系数 25.49%、通货膨胀会计调整 2025 至 2027 年延期、第二支柱以及数字服务税)。本页面与我们的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专页构成互补关系:本页面聚焦土耳其国家税收框架(适用全国,所有外国当事人);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专页聚焦该金融中心的特殊税收激励(适用于在该优惠区注册的参与者)。
从执业范围角度而言,一家伊斯坦布尔律师事务所在税法领域的工作清晰,涵盖以下八个方面:第一,《税务程序法》、《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特别消费税法》、《印花税法》、《遗产与赠与税法》以及《房产税法》的法律分析;第二,税务申报合规咨询;第三,跨境税务规划(涵盖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解读以及第二支柱影响评估);第四,投资入籍后的税务居住地(vergi mukimi)规划;第五,不动产交易税务结构(涵盖资本市场委员会评估、土地登记费以及增值税);第六,跨境电商与数字服务税合规;第七,税务稽查应对;第八,和解协商谈判以及行政法院税务争议代理。具体的税务申报操作、宣誓财务顾问(YMM)的实际执业、电子申报系统操作以及税务分局现场审查由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承担。一位在土耳其执业的律师在跨境税务领域工作的核心价值是与中国境内的财税顾问以及土耳其境内的独立会计师(SMMM)与宣誓财务顾问协作,为客户提供整合性的税务法律视角。所有委托均通过经海牙认证(apostille,中国已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加入)的公证授权书(vekaletname)建立,所有费用按律师服务合同收取并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Fatura)。我们的管理合伙人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 67874。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土耳其税法核心法律框架
土耳其税法体系由七项主要的实体性税法以及一项程序性法律构成。程序基础是第 213 号《税务程序法》,规范税务申报、会计记录、税务稽查、税务争议以及税务处罚的基本程序框架。实体税法包括以下七项。第一,第 193 号《所得税法》,规范个人所得税。第二,第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规范公司所得税。第三,第 3065 号《增值税法》,规范增值税。第四,第 4760 号《特别消费税法》,规范机动车、燃油、烟草、酒精以及部分奢侈品的特别消费税。第五,第 488 号《印花税法》,规范合同、申报以及正式文件的印花税。第六,第 7338 号《遗产与赠与税法》,规范遗产与赠与税。第七,第 1319 号《房产税法》,规范房产税。
主管机关结构涵盖以下六个层级。第一,财政部(Hazine ve Maliye Bakanlığı),是最高税收政策机关。第二,税务局总局(Gelir İdaresi Başkanlığı),是税收实施的主要机关。第三,各级税务分局(Vergi Daireleri),负责现场税收申报与稽查。第四,税务稽查委员会(Vergi Denetim Kurulu),负责税务稽查。第五,税务法院或行政法院(Vergi Mahkemeleri 或 İdare Mahkemeleri),负责税务争议解决。第六,最高行政法院(Danıştay),是税务上诉的最终审。
2026 年的关键政策变化包括以下六项。第一,2026 年重估系数为 25.49%(按 12 个月平均生产者价格指数计算),影响所有按重估系数调整的税收金额(涵盖《所得税法》第 103 条税率档次、印花税上限、遗产与赠与税表以及各类豁免额)。总统选择对印花税、工本费以及机动车税应用 19.95% 而非全部 25.49%。第二,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修订法律,对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以及特别消费税法进行了 2026 年的重大修订,主要目的是扩大税基与减少非记录经济。第三,通货膨胀会计调整在 2025 年、2026 年与 2027 年继续延期,即第 213 号《税务程序法》下的通胀会计调整在这三个年度暂停适用。第四,数字服务税(依据第 10767 号总统令),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从 7.5% 降至 5%,2027 年 1 月 1 日起降至 2.5%。第五,《所得税法》临时第 67 条(证券收入预扣税)延期至 2030 年。第六,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二支柱 15% 全球最低税,对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从 2026 年开始在土耳其适用。
土耳其税收居住地(vergi mukimi)的定义依据《所得税法》第 4 条以及第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第 3 条。完全税务居民(Tam mükellef)的定义为:个人在土耳其有住所(yerleşim yeri);或在一个公历年内在土耳其居住超过 6 个月(即 180 天)。公司方面则为在土耳其注册总部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完全税务居民对全球所得纳税。有限税务居民(Dar mükellef)的定义为不是完全税务居民的外国个人或外国公司,仅对土耳其来源所得纳税。对中国投资入籍者的实务影响是,单纯入籍不自动成为完全税务居民;但如果在土耳其实际居住超过 6 个月(即 180 天),则成为完全税务居民并需要对全球所得申报。详细的入籍框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公民身份与移民法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个人所得税(2026 年五档累进)
第 193 号《所得税法》(GVK)是土耳其个人所得税的核心法律。《所得税法》第 103 条规定了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结构。2026 年的税率档次(依据第 332 号所得税通则,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 33124 号官方公报)如下。第一档,190,000 土耳其里拉以下,税率 15%。第二档,190,000 至 400,000 土耳其里拉,税率 20%。第三档,400,000 至 1,000,000 土耳其里拉,税率 27%。第四档,1,000,000 至 5,300,000 土耳其里拉,税率 35%。第五档,5,300,000 土耳其里拉以上,税率 40%。所得来源(依据《所得税法》第 2 条)包括以下七类。第一,商业所得(ticari kazanç)。第二,农业所得(zirai kazanç)。第三,劳务所得(ücret)。第四,自由职业所得(serbest meslek kazancı)。第五,不动产租赁所得(gayrimenkul sermaye iradı,简称 GMSİ)。第六,动产资本所得(menkul sermaye iradı,简称 MSİ)。第七,其他偶然所得(diğer kazanç ve iratlar)。
对中国跨境当事人的关键所得类型包括以下五类。第一,不动产租赁所得,即在土耳其持有不动产的中国买家从租金中产生的所得。2026 年住宅租赁豁免额为 58,000 土耳其里拉(针对社会保障退休金、残疾金以及寡妇金接收者;普通租赁者豁免可能受限于 2026 年立法)。第二,动产资本所得,涵盖股息、利息、债券收益以及基金收益。依据《所得税法》临时第 67 条,通过预扣税体系(stopaj)征收(已延期至 2030 年)。第三,资本利得(değer artış kazançları,依据《所得税法》第 80 条)。不动产持有 5 年以上免税;持有不足 5 年的差额按累进税率纳税。第四,自由职业所得,涵盖律师、医生以及咨询师等自由职业的所得。第五,临时所得,涵盖拍卖、彩票(2026 年 66,935 土耳其里拉以下豁免)以及偶然收入。不可扣除支出(Kanunen Kabul Edilmeyen Giderler,简称 KKEG)的概念是某些类型的支出(例如某些罚款、税务处罚以及个人消费)即使发生,在所得税申报中也不能作为减项扣除。
预扣税(Stopaj)体系是许多类型的所得在支付时由付款方预扣税,预扣税通常构成最终税收。具体包括以下四类:第一,股息预扣,依据 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DTAA),跨境股息预扣 10%。第二,利息预扣,双边税收协定下 10%。第三,特许权使用费预扣,双边税收协定下 10%。第四,租赁所得预扣,业务租赁的一般标准为 20%。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于 1997 年生效,包含以下六项关键内容:第一,税务居住地的定义与领带规则;第二,股息、利息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降低;第三,就业所得的源泉征税规则(涉及 183 天与雇主或常设机构条件);第四,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的定义;第五,双重征税的免除方法(即境外税收抵免);第六,信息交换条款。详细的跨境税务请参考我们的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专页中的国际税务部分。一位来自哈尔滨的中国跨境电商投资者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通过土耳其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面向欧洲市场销售业务的中国当事人。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税务规划,涵盖土耳其税务居住地评估、双边税收协定利益申请、《所得税法》第 103 条税档优化以及跨境转移定价合规,客户的有效税率从初步估算的 40% 优化至合规框架内的 22%。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公司所得税(2026 年税率结构)
第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KVK)是土耳其公司所得税的核心法律。《公司所得税法》第 32 条 2026 年的税率结构包括以下六项。第一,标准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自 2023 年起,从 20% 提高至 25%,2026 年保持 25% 标准)。第二,银行、金融租赁、要素融资、保险、再保险以及退休基金公司的税率为 30%(特殊高税率)。第三,出口活动的所得享受 5 个百分点减免至 20%(针对出口收益,需要正式出口文件证明)。第四,制造活动的所得享受 5 个百分点减免至 20%(针对生产收益,需要符合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认定标准)。第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享受 2 个百分点减免至 23%(针对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最低 20% 流通股要求)。第六,研发与设计中心或科技园区的相关收益享受 100% 减免(依据《公司所得税法》第 10 条第 1 款 f 项与第 5746 号法律)。
完全与有限纳税义务(依据《公司所得税法》第 3 条)包括两类。第一,完全纳税(Tam mükellef),即在土耳其注册总部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对全球所得纳税。第二,有限纳税(Dar mükellef),即外国公司在土耳其的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仅对土耳其来源所得纳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分如下。第一,分公司(Şube)是外国公司的延伸:母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有完全责任;分公司的所得作为外国公司的土耳其来源所得纳税。第二,子公司(Bağlı Ortaklık)是独立的土耳其法人:子公司的债务与母公司分离;子公司作为完全纳税公司对全球所得纳税。对中国投资者的实务影响是:大多数情况下,子公司(即土耳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是首选结构,因为有限责任分离、完全税收身份以及更便利的银行与监管合规。
重要的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四项。第一,第 5 条第 1 款 e 项股息收入豁免(İştirak Kazancı İstisnası),即从其他完全纳税公司收到的股息在某些条件下完全豁免。第二,第 10 条第 1 款 ğ 项境外服务收入豁免(Yurt Dışı Hizmet Kazançları İstisnası),即土耳其提供至境外的某些服务收入(涵盖呼叫中心、设计以及数据处理等)享受 50% 减免(2026 年继续适用)。第三,投资激励证书(Yatırım Teşvik Belgesi),即对受财政部认定的优先投资享受公司所得税减免、增值税豁免、关税豁免以及社会保险费补贴。第四,自由区(Serbest Bölge),即自由区内的某些活动享受部分公司所得税豁免(2026 年范围有所收缩)。详细的金融中心特别优惠请参考我们的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专页。一位来自长春的中国制造业投资者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在布尔萨投资 800 万美元设立汽车零部件制造工厂的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税务结构,涵盖公司所得税 5 个百分点制造减免至 20%、投资激励证书、增值税退税、资源利用支持基金优惠以及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客户的有效合并税负从基准 40% 以上降至合规框架内的 18% 至 22%。
增值税三档税率与 2026 年修订
第 3065 号《增值税法》(KDV)是土耳其间接税的核心。增值税三档税率如下。第一,标准税率 20%(2023 年 7 月从 18% 提高至 20%),适用一般商品和服务。第二,降低税率 10%,适用餐饮服务、纺织品、皮革制品以及某些教育与医疗服务。第三,超降低税率 1%,适用基础食品、报纸、杂志、农药、医药以及二手汽车(特定条件下)。增值税的责任主体通常是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人,但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增值税预扣(KDV tevkifatı),由购买方按部分或全部增值税责任承担。
增值税申报与缴纳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月度增值税申报每月 26 日前提交,28 日前缴纳。第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indirilecek KDV)可以从应缴的增值税销项税(hesaplanan KDV)中扣除。第三,增值税退税(KDV iadesi),即净进项税大于销项税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退税的常见情形包括以下四类:第一,出口活动(即出口适用 0% 增值税并享受全额增值税退税);第二,转出货物与服务(即增值税进项税扣除不可能的情况);第三,大额投资活动;第四,某些特殊优惠制度。
2026 年的关键增值税变化包括以下三项。第一,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修订法律对增值税的修订(具体细则继续公布中)。第二,免增值税原材料采购的终止,即《增值税法》临时第 17 条下的"出口加工与临时进口制度下的增值税豁免原材料采购"(自 1998 年起施行)在 2025 年底未被延长,2026 年起终止,对出口型生产企业有显著影响。第三,第 7577 号法律扩大了增值税税基与申报义务范围,特别针对跨境电商与数字平台。对中国跨境电商卖家的实务影响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评估增值税申报义务范围;第二,增值税退税申请(如出口至欧盟);第三,2026 年免增值税原材料采购终止后的成本结构调整;第四,数字服务税 5% 适用性评估(适用于营业额 7.5 亿欧元以上的数字服务)。详细的跨境电商合同框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商业合同律师专页。一位来自西宁的中国退休投资者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在安塔利亚持有度假公寓出租给国际游客(涵盖在线旅游平台如缤客与爱彼迎)的中国当事人。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增值税与所得税综合方案,涵盖出租所得(不动产租赁所得)、商业活动定性评估、增值税申报义务以及《所得税法》第 103 条税档优化,明确了客户的全部税务义务并优化了申报结构。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跨境税收、双边税收协定与第二支柱
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DTAA,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于 1997 年生效,是中国与土耳其之间避免双重征税的核心法律框架。双边税收协定的核心条款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税务居住地的定义与领带规则,即当个人或公司在两国都符合税务居民身份时,采用四步骤领带规则:永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居住地以及国籍。第二,所得类型的征税权分配:不动产所得在不动产所在国;营业利润仅在常设机构所在国;股息可在两国但来源国上限 10%;利息可在两国但上限 10%;特许权使用费可在两国但上限 10%;资本利得(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国;就业所得按 183 天规则。第三,双重征税的免除方法:通常土耳其采用境外税收抵免方法(kredi 或 credit method),即在土耳其应缴税款中扣除已在中国缴纳的对应税款。
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的实务应用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中国境内法人作为土耳其公司股东:股息预扣降至 10%(与无双边税收协定时的 15% 相比,节省 5 个百分点)。第二,中国境内个人作为土耳其公司股东:同样适用 10% 股息预扣(前提是符合双边税收协定实质性条件)。第三,土耳其境内法人作为中国公司股东:互惠适用。第四,183 天规则:中国员工被土耳其雇主派遣或雇用,如在土耳其居住不超过 183 天、工资由非土耳其雇主支付且工资不构成土耳其常设机构成本,则在土耳其不缴纳就业所得税。第五,税务居住地证书(Mukimlik Belgesi):申请双边税收协定利益所需的核心文件,由原税务居住国出具,中国当事人需要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申请。
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二支柱是 15% 全球最低公司所得税,是经合组织主导的全球反税收侵蚀(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项目的核心改革。适用范围是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实施机制包括以下三种规则。第一,所得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简称 IIR):母公司所在国对低税率管辖区子公司的所得补足至 15%。第二,低征税利润规则(Under-Taxed Profits Rule,简称 UTPR):当所得纳入规则不能完全执行时,其他司法管辖区可以补足。第三,合格本国最低补足税(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简称 QDMTT):管辖区可以国内立法实施 15% 最低税以保留该税款。土耳其的第二支柱实施从 2026 年开始适用。对中国跨国企业的实务影响是: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中国跨国企业在土耳其设立子公司时,需要采取以下三个步骤:第一,评估土耳其子公司的有效税率(如低于 15% 则需补足);第二,评估所得纳入规则、低征税利润规则与合格本国最低补足税的适用顺序;第三,准备相应的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简称 CbCR)以及主文件与本地文件。详细的跨境结构请参考我们的伊斯坦布尔金融中心专页。一位来自太原的中国跨境投资者(投资入籍者)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通过 40 万美元投资入籍后建立土耳其完全税务居住地的中国当事人,面临着同时对中国境内个人所得、土耳其境内所得以及全球资本所得纳税的复杂税务环境。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税务规划,涵盖双重税务居住地的领带规则评估、双边税收协定利益申请以及中国与土耳其税务居住地结构调整,客户明确了纳税义务边界并优化了整体税负结构。
房产税与资本利得
房产相关税收对中国投资入籍房产投资者以及跨境房产持有人是核心实务领域。主要房产税种包括以下五类。第一,土地登记费(Tapu Harcı):依据第 492 号《工本费法》(Harçlar Kanunu),标准为 4%(买卖双方各 2%,按资本市场委员会评估金额计算)。第二,房产税(Emlak Vergisi):依据第 1319 号《房产税法》,为年度税款,住宅 0.1%、商业 0.2%、土地 0.3%、农业用地 0.6%(依实际位置,大都市区可能为 2 倍)。第三,不动产租赁所得(GMSİ):依据《所得税法》第 70 至 74 条,按第 103 条累进税率纳税。第四,资本利得税(değer artış kazançları):依据《所得税法》第 80 条,持有不动产 5 年以上的转让所得免税;持有不足 5 年的,差额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第五,印花税(Damga Vergisi):依据第 488 号《印花税法》,不动产销售合同的印花税率为合同金额的 0.948%(或其他比例,依合同类型)。
增值税在不动产交易中的应用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新建不动产首次销售:一般规则为 20% 增值税;特定条件下(例如 150 平方米以下首套住宅)为 10% 增值税;部分政府认定的社会住宅为 1% 增值税。第二,二手房转让通常免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法》第 17 条第 4 款 r 项,持有 5 年以上的不动产豁免)。第三,商业用地销售为 20% 增值税(除非符合特殊豁免)。遗产与赠与税(依据第 7338 号法律)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遗产继承(Veraset)按继承人和遗产价值累进 1% 至 10%(2026 年最低 1,609,000 土耳其里拉豁免)。第二,无偿赠与(İvazsız İntikal)按受赠人和赠与价值累进 10% 至 30%(2026 年最低 37,059 土耳其里拉豁免)。第三,配偶与子女继承享受最低豁免与较低税率档次。第四,外国继承人在土耳其的不动产或资产继承同样适用遗产与赠与税。
对中国房产持有人的关键税务策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投资入籍房产:3 年持有承诺期内不能转让;4 至 5 年后转让可享受 5 年免税阈值(依据《所得税法》第 80 条)。第二,多套房产组合:购买多套(例如 4 套,每套 10 万至 12 万美元)以满足 40 万美元投资入籍阈值,但每套需独立土地登记加上三位一体合规。第三,土地登记费的计算基础:基于资本市场委员会评估金额(不是合同金额),这是评估金额低于合同金额时的关键考量。第四,租赁所得申报:不动产租赁所得适用《所得税法》第 103 条,2026 年 58,000 土耳其里拉住宅豁免可能受限于新立法。第五,遗产规划:通过适当的所有权结构(即个人、合伙或公司)以及提前赠与(同等税率,但豁免阈值不同),优化跨境继承税务。详细的不动产法律框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房地产法专页以及土耳其不动产法律咨询专页。一位来自呼和浩特的中国跨境继承当事人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在伊斯坦布尔与安塔利亚共持有 140 万美元房产组合的已故中国投资入籍者的妻子以及未成年子女继承人。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继承与税务方案,涵盖遗产税计算、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继承、中国与土耳其领带规则以及土地登记过户,客户在 9 个月内完成全部继承程序并支付合规的遗产税(最终税率 6%,即配偶与子女豁免后的实际负担)。
印花税、特别消费税与数字服务税
第 488 号《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是所有具有金钱价值的正式文件应缴的税。应税文件类型包括合同(sözleşmeler)、协议(mukaveleler)、担保信(kefalet kağıtları)、仲裁裁决(hakem kararları)、各类申报(beyannameler)以及政府委托文件等。2026 年的印花税上限为单一合同或文件的最高印花税约 2,930 万土耳其里拉(按总统 19.95% 上涨后计算;2025 年为 24,477,478.90 土耳其里拉)。典型印花税率如下。第一,一般合同为合同金额的 0.948%(即千分之 9.48)。第二,租赁合同为年租金的 0.189%(即千分之 1.89)。第三,就业合同免税(依据第 4857 号《劳动法》相关规定)。第四,合伙合同为组建资本的 0.948%。第五,股权转让合同为转让价格的 0.948%。对中国当事人的常见印花税情形包括以下五类:第一,跨境合资合同;第二,跨境股权收购;第三,跨境租赁;第四,跨境特许经营或经销协议;第五,跨境融资协议(涵盖贷款与担保)。
第 4760 号《特别消费税法》(ÖTV)是对特定产品类别征收的特别消费税,主要包括以下四类。第一,机动车(taşıtlar):根据发动机排量、价格以及燃料类型,标准税率从 50% 至 160% 以上。第二,燃油(涵盖汽油、柴油以及液化石油气):固定的每升土耳其里拉金额加增值税。第三,烟草与酒精:根据数量与价格累进。第四,奢侈品与部分电子产品(涵盖手机、电视以及部分珠宝等):根据产品类别与价格。特别消费税的适用顺序是产品先缴特别消费税,然后再对含特别消费税的价格缴 20% 增值税。数字服务税(依据第 10767 号总统令)是对特定数字服务(涵盖在线广告、数字内容销售、数字平台中介以及数据传输)征收的特别税。适用范围是年全球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加上土耳其来源数字服务收入超过 2,000 万欧元的国际数字服务提供者。税率方面: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为 5%(从之前的 7.5% 降至 5%);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为 2.5%(继续降低)。对中国数字平台公司的实务影响是:年收入 7.5 亿欧元以上的中国数字平台(例如阿里巴巴或拼多多等)在土耳其来源收入达到 2,000 万欧元以上时需要申报数字服务税。一位在土耳其执业的律师在数字服务税领域的工作通常协助客户评估土耳其来源收入的认定、适用税率以及申报合规。
其他税种包括以下三类。第一,银行与保险业务税(Banka ve Sigorta Muameleleri Vergisi,简称 BSMV):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某些业务征收的 5% 税,类似增值税但不可以进项抵扣。第二,机动车税(Motorlu Taşıtlar Vergisi,简称 MTV):每年根据车辆类型、年份以及发动机排量征收,2026 年依据总统 19.95% 上涨。第三,环境清洁税(Çevre Temizlik Vergisi):由地方政府按建筑面积与使用类型征收。对中国当事人的实务建议是:上述这些次要税在实务中可能累计构成显著的成本,律师在跨境投资结构设计时需要全面考虑。一位来自银川的中国数字内容创业者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在土耳其运营在线教育与内容订阅平台的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通过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税务方案,涵盖公司所得税、增值税、数字服务税、数字平台广告增值税责任、印花税以及银行与保险业务税,客户明确了全部税务义务并优化了税收结构。详细的商业合同框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商业合同律师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税收申报、罚款与和解协商
第 213 号《税务程序法》为税务申报、缴纳、罚款以及争议解决提供了基本程序框架。关键申报与缴纳时限包括以下七项。第一,增值税每月 26 日申报并 28 日缴纳。第二,预扣税(Stopaj)每月 26 日。第三,季度预扣公司所得税(Geçici Vergi)每季度(5 月、8 月、11 月以及次年 2 月)。第四,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3 月 31 日前出具,4 月 1 日开始申报,4 月 30 日前缴纳。第五,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会计年度结束后 25 日内出具,4 月 30 日前申报(公历年度结束 12 月 31 日时),5 月 31 日前缴纳。第六,印花税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第七,遗产与赠与税继承公开后 6 个月内(境外继承为 9 个月内)。电子申报(e-Beyanname)方面,绝大多数税收已通过税务局总局的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电子化。
税务稽查(Vergi denetimi)由税务稽查委员会进行,结合风险方法选择稽查目标。常见稽查类型包括以下三类。第一,全面稽查(Tam denetim),对全部税种与全部期间。第二,有限稽查(Sınırlı denetim),对特定税种、特定期间或特定主题。第三,搜查稽查(Aramalı denetim),刑事性较强,可能涉及搜查与扣押。应对原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保留所有文件与记录;第二,合规配合稽查;第三,适当的法律保护以避免不当陈述影响后续诉讼;第四,依据《税务程序法》第 30 至 32 条下的重新评估或估算评估的法律辩护。罚款(Cezalar)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税务罚款:税款亏损罚(vergi ziyaı cezası)等于漏税金额;程序违规罚(usulsüzlük cezası)为固定金额(依据《税务程序法》第 351 至 355 条以及 2026 年 25.49% 上涨)。第二,自愿透露(Pişmanlık):在被稽查前自愿申报可获得罚款大幅减免。第三,和解(Uzlaşma):与税务机关协商可减少罚款与部分本金。
和解协商(Uzlaşma)是依据《税务程序法》第 376 条下的特殊机制,允许纳税人在税务争议中与税务分局协商达成和解。两种和解方式如下。第一,评估前和解(Tarhiyat öncesi uzlaşma),在税款评估通知发出前的 30 天内协商,可能减少应缴税款与罚款。第二,评估后和解(Tarhiyat sonrası uzlaşma),在税款评估通知后的 30 天内协商,主要协商罚款减免(最高 75%)与部分本金。和解的实务价值对中国跨境当事人而言,和解通常是处理税务争议的优先策略,因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节省行政法院诉讼的 12 至 24 个月周期;第二,大幅减免罚款;第三,保留行政法院司法救济权(在和解失败时);第四,保护商业声誉。行政法院税务诉讼方面,如和解失败,纳税人有 30 天向税务法院(位于行政法院内)提起诉讼。最高行政法院最终审方面,税务法院决定可以上诉至最高行政法院。详细的争议解决机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仲裁与争议解决法专页。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建议中国当事人在收到任何税务分局通知后立即寻求法律咨询,避免错过和解时限。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2026 年重大税收政策变化
2026 年是土耳其税法的关键政策年份,多项重要变化同时生效,对中国跨境当事人有显著实务影响。第一项变化是 2026 年重估系数 25.49%(按 12 个月平均生产者价格指数计算),影响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所得税法》第 103 条税档边界(依据新的 2026 年数值表);第二,印花税上限(约 2,930 万土耳其里拉);第三,遗产与赠与税表的豁免阈值(涵盖住宅豁免 58,000 土耳其里拉与继承豁免 1,609,000 土耳其里拉);第四,税务罚款(涵盖《税务程序法》各种罚款的土耳其里拉金额);第五,固定资产折旧门槛与业务费用扣除上限。总统选择对印花税、工本费以及机动车税应用更低的 19.95% 而非全部 25.49%。第二项变化是通货膨胀会计调整在 2025 年、2026 年与 2027 年继续延期,影响所有按《税务程序法》第 298 条进行通胀会计的实体。已实现的通胀效应通常被资本化而非分摊计入当期。
第三项变化是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二支柱在土耳其实施,即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跨国企业的土耳其子公司的有效税率必须达到 15% 全球最低水平,不足部分通过所得纳入规则、低征税利润规则以及合格本国最低补足税补足。对中国大型跨国企业的实务影响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评估土耳其子公司的现行有效税率(如有投资激励、出口 5 个百分点减免以及自由区豁免等情形);第二,准备国别报告与主文件与本地文件;第三,评估再结构化的成本与收益;第四,评估土耳其是否实施合格本国最低补足税以保留税收。第四项变化是数字服务税降低:从 7.5% 降至 5%(2026 年 1 月 1 日)再降至 2.5%(2027 年 1 月 1 日),对中国大型数字平台是直接的成本降低。第五项变化是《所得税法》临时第 67 条延期至 2030 年,即所有证券(menkul kıymet)收益继续通过预扣税机制处理,提供了税务确定性。
第六项变化是免增值税原材料采购的终止,2025 年底未被延长,对出口型生产企业的成本结构有显著影响。第七项变化是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修订法律对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以及特别消费税法的多项修订,主要目的是扩大税基与减少非记录经济。第八项变化是税务稽查加强,2026 年税务稽查更加严格,特别针对跨境电商、数字平台以及跨境交易。对中国跨境当事人的整合性 2026 年战略建议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重新评估土耳其税务居住地状态,即投资入籍者特别要注意是否构成完全税务居民(超过 180 天或 6 个月);第二,确认双边税收协定利益的申请文件,涵盖税务居住地证书与 2026 年的双边税收协定利益申请程序;第三,评估第二支柱影响,即年全球收入 7.5 亿欧元以上的中国跨国企业应启动评估;第四,税务稽查准备,确保完整的合同、财务记录以及电子发票系统;第五,和解战略,即建立与税务分局的合作关系(适当时机利用自愿透露与和解机制)。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但土耳其税法的核心结构(涵盖《税务程序法》、《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印花税法》以及《遗产与赠与税法》)多年来稳定不变。
我们的执业方法
ER&GUN&ER 律师事务所是依据土耳其《律师法》(Avukatlık Kanunu)注册执业的本地律师事务所,并非会计、财务或税务咨询公司。所有税法委托通过正式公证授权书建立,所有费用按律师服务合同收取并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咨询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联或佣金分成,客户的法律利益是我们唯一的代理标准。律师与会计师的执业边界清晰:律师在税法领域的工作是法律分析、法律咨询以及法律代理(涉及争议解决);具体的税务申报操作(涵盖电子申报系统提交)、会计记录以及月度、季度、年度报税由独立会计师(SMMM)或宣誓财务顾问(YMM,适用于复杂税务)承担。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与多家独立会计师与宣誓财务顾问事务所建立了协作关系,确保客户的税务申报、法律咨询以及争议代理获得整合性服务。我们的管理合伙人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 67874。
对中国客户的标准代理服务覆盖完整生命周期。第一阶段为评估与战略规划,涵盖客户跨境结构评估(即个人与公司、单一与多层以及土耳其与香港中转的选择)、税务居住地评估、双边税收协定利益评估以及第二支柱影响评估。第二阶段为结构设计与文件准备,涵盖实体设立或重组协助、跨境合同税务条款、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文档、双边税收协定申请文件以及主文件与本地文件。第三阶段为申报与合规支持,涵盖与独立会计师或宣誓财务顾问协作的年度申报、中期申报、跨境支付、大额交易合规以及电子发票系统支持。第四阶段为稽查与争议代理,涵盖税务稽查应对、和解协商谈判、行政法院诉讼代理以及最高行政法院上诉。第五阶段为持续性服务,涵盖法律变化监控(涉及 2026 年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法律、第二支柱、数字服务税以及免增值税原材料采购终止等议题)以及客户重大事项影响评估。
在我们土耳其律师事务所的实务中,复杂跨境税务案件涉及多个法律与会计领域的协调。例如,一项中国投资入籍者在土耳其持有 120 万美元不动产组合、在土耳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80% 股权且在中国境内有持续就业收入的整合性案件,涉及以下议题:双重税务居住地分析、双边税收协定利益、土耳其全球所得纳税与中国所得纳税的协调、不动产租赁所得、公司股息(双边税收协定下 10%)以及第二支柱适用性(如适用)。一位土耳其本地律师在跨境税务领域的核心价值是为客户提供整合性的法律视角,避免单一税种或单一管辖区的视野局限。与中国客户的沟通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以及视频会议进行。书面咨询通常在 1 个工作日内回复初步意见,复杂跨境税务案件的详细策略意见书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出具。详细的律师代理工作流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税务律师专页。详细的争议解决机制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仲裁与争议解决法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但我们的执业边界与服务流程在所有客户合作中保持一致。
常见问题
- 土耳其税法的核心法律框架是什么? 程序基础是第 213 号《税务程序法》。实体税法包括第 193 号《所得税法》、第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第 3065 号《增值税法》、第 4760 号《特别消费税法》、第 488 号《印花税法》、第 7338 号《遗产与赠与税法》以及第 1319 号《房产税法》。主管机关涵盖财政部、税务局总局、各级税务分局、税务稽查委员会、税务法院或行政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
- 2026 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5 档累进(依据《所得税法》第 103 条):190,000 土耳其里拉以下 15%、190,000 至 400,000 为 20%、400,000 至 1,000,000 为 27%、1,000,000 至 5,300,000 为 35%、5,300,000 以上为 40%(依据第 332 号所得税通则,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第 33124 号官方公报)。
- 公司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标准为 25%。银行、金融租赁、要素融资、保险、再保险以及退休基金公司为 30%。出口活动享受 5 个百分点减免至 20%。制造活动享受 5 个百分点减免至 20%。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享受 2 个百分点减免至 23%(最低 20% 流通股要求)。研发中心或科技园区的相关收益享受 100% 减免。
- 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三档税率:标准 20%(自 2023 年 7 月从 18% 提高);降低税率 10%(适用餐饮、纺织、皮革以及某些教育或医疗服务);超降低税率 1%(适用基础食品、报纸、杂志、农药、医药以及二手汽车特定条件)。月度申报为每月 26 日,缴纳为 28 日。
- 什么是土耳其税务居住地? 完全税务居民的定义为:在土耳其有住所或一个公历年内居住超过 6 个月(即 180 天)的个人;在土耳其注册总部或实际管理中心的公司。完全税务居民对全球所得纳税。有限税务居民为不是完全税务居民的外国人,仅对土耳其来源所得纳税。对中国投资入籍者而言,单纯入籍不自动构成完全税务居民,但实际居住超过 180 天则构成完全税务居民。
- 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的好处是什么? 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1997 年生效)提供以下利益:避免双重征税(境外税收抵免方法);税务居住地领带规则(涵盖永久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居住地以及国籍);股息预扣降至 10%(普通为 15%);利息预扣降至 10%;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降至 10%;183 天就业所得规则;信息交换条款。需要税务居住地证书。
- 不动产持有 5 年是否免税? 是。依据《所得税法》第 80 条,不动产持有 5 年以上的转让所得免税(即资本利得豁免)。持有不足 5 年的,转让差额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所得税法》第 103 条累进)。投资入籍房产的 3 年承诺期结束后到 5 年免税阈值之间转让需要纳税。
- 什么是经合组织第二支柱?对中国跨国企业有什么影响? 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第二支柱为 15% 全球最低公司所得税,适用年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的跨国企业。机制涵盖所得纳入规则、低征税利润规则以及合格本国最低补足税。土耳其于 2026 年开始适用。对中国跨国企业的影响是:年全球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且土耳其子公司有效税率低于 15% 时,需补足至 15%。准备文件包括国别报告以及主文件与本地文件。
- 数字服务税 2026 年税率是多少? 依据第 10767 号总统令,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为 5%(从之前的 7.5% 降至 5%);2027 年 1 月 1 日起为 2.5%(继续降低)。适用范围为年全球收入超过 7.5 亿欧元加上土耳其来源数字服务收入超过 2,000 万欧元的国际数字服务提供者。适用领域涵盖在线广告、数字内容销售、数字平台中介以及数据传输。
- 土地登记费是多少? 4%。依据第 492 号《工本费法》,标准为 4%(买卖双方各 2%),按资本市场委员会评估金额计算(不是合同金额)。对中国投资入籍房产投资者而言,4% 是不动产购买的主要交易税。详细的房产法律框架请参考土耳其房地产法专页。
- 遗产与赠与税税率是多少? 遗产继承(Veraset)累进 1% 至 10%(2026 年最低豁免 1,609,000 土耳其里拉)。无偿赠与(İvazsız İntikal)累进 10% 至 30%(2026 年最低豁免 37,059 土耳其里拉)。配偶与子女享受较高豁免阈值与较低税率。外国继承人在土耳其的不动产或资产同样适用遗产与赠与税。
- 什么是印花税? 第 488 号《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是对具有金钱价值的正式文件应缴的税。典型税率为:一般合同 0.948%;租赁合同 0.189%;合伙合同 0.948%;股权转让合同 0.948%。2026 年单一文件最高印花税约 2,930 万土耳其里拉(按总统 19.95% 上涨后)。就业合同免税。对中国跨境合同而言,通常需要在土耳其境内签署并缴纳印花税。
- 什么是和解协商? 《税务程序法》第 376 条下的特殊机制,即与税务分局协商达成和解。两种方式:评估前和解(在评估通知发出前 30 天内);评估后和解(在评估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对中国当事人的优势包括:节省行政法院 12 至 24 个月周期;罚款减免(最高 75%);保留司法救济权;保护商业声誉。
- 2026 年的重大税收政策变化是什么? 包括以下七项:第一,重估系数 25.49% 以及总统对印花税、工本费与机动车税选择 19.95%;第二,通货膨胀会计调整 2025 至 2027 年延期;第三,经合组织第二支柱 15% 全球最低税适用;第四,数字服务税 5%(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5%(2027 年 1 月 1 日);第五,《所得税法》临时第 67 条延期至 2030 年;第六,免增值税原材料采购终止;第七,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修订法律对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以及特别消费税法。
- 税务法律咨询服务费用一般是多少? 服务费用按案件复杂度评估,差异因素包括合规咨询、跨境结构、稽查应对、和解以及行政法院诉讼等情形。常见模式包括固定费用(标准咨询)、阶段费用(多阶段代理)、按争议金额比例(争议代理)以及月度顾问费(持续性服务)。第三方费用(涵盖独立会计师或宣誓财务顾问协作、公证、翻译以及行政法院费用等)单独计算,全部开具正式发票。我们在初步咨询后出具完整费用预估。
关于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是 ER&GUN&ER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执业律师,注册号 67874。Mirkan 律师专注于税法咨询、商业与公司法、公民身份与移民法、房地产法、合同法、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外国人法以及行政法等领域,为本地与国际客户处理跨境税务规划(涵盖 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以及第二支柱)、投资入籍后税务居住地规划、不动产税务结构、跨境电商税务(涵盖数字服务税)、税务稽查应对、和解协商谈判、行政法院税务诉讼、跨境转移定价以及继承税务等案件。Mirkan 律师积累了多年涉及中国、欧洲、中东以及独联体国家的跨境法律实务经验。
Mirkan 律师 2018 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大学法学院,2022 年获加拉塔萨雷大学法学硕士学位(LL.M.),并于 2018 年获准加入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在税法领域,他主导过多类客户的案件,包括中国跨境投资公司(涵盖电子商务、制造、服务、房产以及数字服务)、中国投资入籍者(涉及多类资产组合以及双重税务居住地)、中国家族办公室(涉及跨境投资结构)、中国大型跨国企业(涉及第二支柱适用)、中国跨境继承(涉及多代多管辖区)以及中国跨境电商卖家(涉及在线旅游平台与数字服务)等。他深刻理解涉外税务的程序节奏、土耳其 2026 年第 7566 号与第 7577 号法律修订、第二支柱实施、1995 年中国与土耳其双边税收协定实务应用、税务稽查应对策略、和解协商技巧、行政法院 30 天上诉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最终审。
Mirkan 律师的执业语言为土耳其语和英语,与中国客户的沟通通过英语进行,复杂法律文件提供书面英语翻译。他与多方机构的协作经验丰富,包括中国境内代理律师事务所、跨境财税顾问、土耳其独立会计师、土耳其宣誓财务顾问(适用于复杂税务)、财政部顾问、税务局总局顾问、税务分局联络人员、行政法院税务律师、宣誓翻译员(yeminli tercüman)以及公证人等。LinkedIn 联系:https://www.linkedin.com/in/av-mirkan-gunay-topcu-67a5a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