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投资入籍 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是中国高净值人士、家族财富管理者、企业家二次身份规划及海外资产配置投资者最关注的国际身份方案之一。土耳其作为 G20 成员国、北约成员国及世界第十九大经济体,自 2017 年正式启动 CBI 项目以来已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入籍目的地之一。对中国客户而言,土耳其 CBI 同时具备多重价值:第一,资产配置维度,40 万美元等值房产或 50 万美元等值金融资产可在土耳其多元化布局;第二,全球流动性维度,土耳其护照在 2026 年 Henley Passport Index 排名中可免签或落地签前往约 113 个国家和地区;第三,家庭整体入籍维度,配偶与 18 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经济上依赖父母的成年子女可一并入籍而无需额外投资;第四,无居住要求,投资者无需在土耳其实际居住即可保持国籍;第五,土耳其法律下双重国籍合法(依 5901 号 TVK 第 44 条)。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实务中,对 CBI 程序的精确法律理解是确保最终入籍批准的关键。
本页面系统介绍土耳其投资入籍 CBI 的法律框架与实务要点,覆盖九个核心维度:5901 号 TVK《土耳其国籍法》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例外入籍法律基础;《国籍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下的五大投资路径;40 万美元房产路径详解(涵盖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下的关键限制);50 万美元银行存款与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详解(涵盖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MASAK 反洗钱合规与 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家庭成员同步入籍涵盖配偶与未成年子女;9 至 12 个月完整流程与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入籍后的法律地位涵盖双重国籍与土耳其护照全球流动性;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方法。内容基于5901 号 TVK《土耳其国籍法》(2009 年 5 月 29 日通过、2009 年 6 月 12 日官报 27256 号公布)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第 31 条、第 40 条、第 44 条、《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2010/139 号部长理事会决议 2010/02/11 加官报 2010/04/06 27543 号)第 20 条、2017/9601 号部长理事会决议(2017/01/12 引入 CBI)、19/09/2018 官报 30540 号修订(100 万美元降至 25 万美元)、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增设 GYF 加 GSYF 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13/05/2022 号修订(25 万升至 40 万美元)、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关键修订、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6458 号 YUKK《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2013 年 4 月 4 日加官报 28615 号)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居留许可、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2006 年 10 月 11 日加官报 26323 号)MASAK 反洗钱框架、5237 号 TCK《土耳其刑法》第 204 条文件伪造罪、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实施规定等核心法律渊源。
从执业边界角度,一家土耳其律师事务所在投资入籍领域的工作清晰:CBI 投资路径策略性评估与最优方案设计(涵盖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50 万美元银行存款路径、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路径、50 名土耳其公民就业创造路径之间的策略性选择);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涵盖地籍调查、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法律审查、不动产价值确认证书(TTB)申请、Webtapu 电子地籍系统操作、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基金合规性核查、BDDK 银行监管局存款合规性核查);MASAK 反洗钱合规全程协调(涵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准备、银行尽职调查应对、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的协作);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协调;投资文件的起草、审查与翻译(涵盖买卖合同、销售预约合同、承诺书、公证授权书);适用性证书申请(向相应主管部门);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申请(向移民总局);NVİ 国籍申请提交与跟进;总统决议跟踪;入籍后身份证与护照领取协调;配偶与未成年子女附属申请同步代理;双重国籍合规建议;入籍后的法律地位维护。具体的房产销售经纪、税务申报、银行业务以及中国境内的资本出境合规由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或者公司承担。所有委托均通过经海牙认证的公证授权书建立,所有费用按律师服务合同收取并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 67874。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但执业边界在所有客户合作中保持一致。
何时需要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与单独应对的法律风险
对许多中国跨境投资者与高净值人士,"通过房产经纪或移民中介办理 CBI 即可"的直觉在土耳其复杂的投资入籍法律框架下并不准确。土耳其 CBI 项目作为例外入籍程序,需要严格的法律合规并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单一非法律执业者(房产经纪、移民中介、第三方代理公司)无法替代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的角色。第一类需要法律介入的情形是投资路径策略性选择:依据《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土耳其法律允许五大投资路径(涵盖 40 万美元房产、50 万美元银行存款、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50 名土耳其公民就业岗位创造),加两个补充路径(50 万美元政府债券、50 万美元个人养老金)。每一路径的合规复杂度、流动性影响、税务后果以及与中国客户跨境资本流动监管的协调难度均不同。错误的路径选择可能导致投资资金长期锁定、合规风险扩大或最终入籍申请被驳回。一位土耳其本地律师能够基于客户的具体财务状况、出境合规可行性、税务规划以及家族传承目标做出最优选择。
第二类是涉及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后的房产路径合规的中国客户。这一关键修订对房产路径施加了三重限制:(甲)仅限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或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纯粹的空地或农业用地不再合规;(乙)2023 年 2 月 1 日之后以共有产权形式购置的房产不再合规;(丙)销售预约合同必须经公证人制作形式,且仅适用于已设立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的项目。这一规则对中国客户在选择房产项目时具有重大影响。许多中国客户原本考虑的纯土地项目或者早期开发阶段项目在新规下不再合规。第三类是涉及 MASAK 资金来源审查的中国客户。依据 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所有 CBI 投资必须经过 MASAK 金融犯罪调查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审查。对中国客户而言,由于中国境内的资本出境监管(外汇管理局 SAFE 等部门的程序要求)与土耳其境内的 MASAK 审查框架之间的协调,资金来源文件的准备具有相当的法律复杂性。一份不完整或不符合 MASAK 标准的资金来源档案可能导致整个 CBI 程序的延误或驳回。
第四类是涉及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的中国客户。依据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引入的强制外汇结售汇实施规定,所有 CBI 投资的外汇必须在投资行为之前由土耳其境内的银行向 TCMB 土耳其中央银行进行强制结售汇。这一程序对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银行存款路径、固定资本投资路径以及部分情形下的房产路径具有强制性。第五类是涉及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居留许可的中国客户。依据 2013 年 4 月 4 日通过的 6458 号《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CBI 投资者可申请专为投资者设计的短期居留许可。这一居留许可虽然不是 CBI 入籍程序的绝对必要前置(直接 NVİ 国籍申请也是可行的),但实务中通过这一渠道获得外国人身份卡可大幅简化后续的国籍申请文件准备与生物识别程序。需特别注意,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土耳其根据 6458 号 YUKK 第 18 条总统令对持普通护照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入境政策(每 180 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 90 天),但免签政策仅适用于旅游和过境目的。CBI 投资者的实地考察、签订房产合同、银行开户、办理过户等行为在严格解读下已超出免签范围,应通过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程序申请专门的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
第六类是涉及家庭附属申请的中国客户。CBI 程序允许1 名配偶加 18 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加经济上依赖父母的成年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并入籍,无需额外投资。但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不在附属申请范围内。附属申请的文件准备涵盖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监护证明等的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第七类是涉及国籍撤销风险的中国客户。依据 5901 号 TVK 第 31 条与第 40 条,提供虚假信息或文件伪造(涉及 5237 号 TCK 第 204 条文件伪造罪 2 至 5 年徒刑)取得的入籍可在事后被国籍撤销。第八类是涉及双重国籍合规的中国客户。土耳其法律明确允许双重国籍(依 5901 号 TVK 第 44 条),但中国《国籍法》第 3 条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法律对持有外国护照的具体处理在不同情形下存在差异,这一部分属于中国法律管辖范围,超出我们的土耳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建议客户与中国境内的资深律师协商。单独应对(不寻求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介入)的常见后果是:投资路径选择失误、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限制下的不合规房产项目购买、MASAK 资金来源文件不充分、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遗漏、NVİ 国籍申请被驳回。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法律基础:5901 号《土耳其国籍法》第 12 条与《实施条例》第 20 条
处理投资入籍事务的伊斯坦布尔律师事务所需要协调由立法、行政条例、总统决议以及主管部门通告构成的多层法律框架。基础立法层面,5901 号 TVK《土耳其国籍法》是核心。该法 2009 年 5 月 29 日通过、2009 年 6 月 12 日官报 27256 号公布,取代 1964 年的 403 号旧国籍法。第 12 条例外取得土耳其国籍规定了五种例外入籍情形:(甲)第 12 条第 1 款 (a) 项对土耳其有贡献者;(乙)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依部长理事会(现为总统)规定的法定条件进行投资者;(丙)第 12 条第 1 款 (c) 项具有移民地位者;(丁)第 12 条第 1 款 (d) 项取得 Turkuaz 蓝卡的高技术人才及其家属;(戊)相关其他情形。CBI 项目以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为基础,授权总统通过决议对投资入籍的具体条件做出规定。
核心实施细则层面,《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由 2010/139 号部长理事会决议(2010 年 2 月 11 日通过、2010 年 4 月 6 日官报 27543 号公布)作为基础规范。该实施条例的第 20 条例外取得土耳其国籍是 CBI 程序的核心实施依据,明确规定五大投资路径的具体金额、合规要件、主管部门以及程序要求。《实施条例》自 2010 年公布以来共经历六次重大修订,每次修订均反映土耳其立法机关对 CBI 项目的策略性调整。
第一次修订 2017 年 1 月 12 日:2017/9601 号部长理事会决议引入 CBI 项目正式启动,最初的房产投资门槛为 100 万美元。第二次修订 19/09/2018 官报 30540 号:将房产门槛从 100 万美元大幅降至 25 万美元、银行存款门槛降至 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门槛降至 50 万美元。这一历史性降低使土耳其 CBI 一夜之间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投资入籍项目。第三次修订 2018 年 12 月 7 日:完善程序与合规细则。第四次修订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引入第五大投资路径即 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并同时引入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要求,所有金融路径投资必须在投资前由土耳其银行向 TCMB 进行强制结售汇,明确反映土耳其立法机关在外汇管理与 CBI 项目设计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第五次修订 13/05/2022:房产门槛从 25 万美元提升至 40 万美元、银行存款与其他金融路径从 50 万美元保持不变(仅做内部规则调整),反映土耳其立法机关对 CBI 项目质量与体量的策略性调整。
第六次修订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是迄今最关键的修订,对房产路径施加了三重限制:(甲)取消纯空地与农业用地的合规性,仅限公寓产权(kat mülkiyeti)、楼层使用权(kat irtifakı)或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üzerinde yapı bulunan arsa);(乙)销售预约合同的形式要求仅适用于已设立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的项目,并必须经公证人制作形式(非仅核证形式);(丙)2023 年 2 月 1 日之后以共有产权(hisseli)形式购置的房产不再合规。最新的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由 TKGM 地籍总局公布,详细规定地籍局在处理 CBI 房产购置时的具体操作。一家来自义乌的中国小商品贸易公司管理层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为家族获取土耳其身份并已在 2024 年初签订一项位于伊斯坦布尔的早期开发阶段项目购买预约合同的中国小商品贸易家族企业,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法律应对(涵盖 12/12/2023 修订下的项目合规性核查、原合同楼层使用权缺失的合规缺陷诊断、替代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以及销售预约合同的合规重构),最终在 60 个工作日内通过符合 12/12/2023 修订要求的替代项目完成购置并取得 NVİ 国籍批准。详细的房地产法律事务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房地产法律师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实施条例》第 20 条下的五大投资路径详解
《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详细规定了 CBI 项目下的五大正式投资路径加两个补充路径,每一路径具有独立的金额要求、合规要件、主管部门以及程序要求。第一是第 20 条第 2 款 (a) 项固定资本投资路径:投资者必须在土耳其完成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的固定资本投资,由工业与技术部认证。这一路径适合在土耳其设立工厂、建设生产线、引入工业设备的实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这一路径取得 CBI 的同时为土耳其经济做出实质性贡献,是土耳其立法机关最鼓励的路径之一。
第二是第 20 条第 2 款 (b) 项房产投资路径:投资者必须购买至少 40 万美元等值的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或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并在地籍上注明3 年禁售备注,由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认证。这是中国客户最常选择的路径。该路径也可以通过经公证人制作形式的销售预约合同实现,前提是项目已设立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第三是第 20 条第 2 款 (c) 项政府债券投资路径:投资者必须购买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的土耳其政府债券,承诺至少 3 年持有不出售,由财政部认证。这一路径适合追求保守稳定回报的投资者。
第四是第 20 条第 2 款 (d) 项银行存款路径:投资者必须在土耳其境内 BDDK 银行监管局认可的银行存入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的存款,承诺至少 3 年不提取,由 BDDK 认证。这一路径流动性最低但操作最简单。第五是第 20 条第 2 款 (e) 项 GYF 加 GSYF 基金投资路径:投资者必须购买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的不动产投资基金 GYF(Gayrimenkul Yatırım Fonu)或创业资本投资基金 GSYF(Girişim Sermayesi Yatırım Fonu)份额,承诺至少 3 年不出售,由 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认证。这一路径自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引入,结合了金融投资的相对流动性与对土耳其经济发展的支持。SPK 通过其"外国人通过投资取得例外土耳其国籍"程序规则规范这一路径的具体操作。
除上述五大主要路径外,《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还规定了两个补充路径。第 20 条第 2 款 (f) 项就业创造路径:投资者必须创造至少 50 名土耳其公民的就业岗位,由 ÇSGB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认证。这一路径适合在土耳其设立大型生产或服务设施的雇主,但实际操作中 50 名就业的合规审核相当严格。第 20 条第 2 款 (g) 项个人养老金路径(2023 年后增设):投资者必须在土耳其个人养老金体系中投入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承诺至少 3 年不退出。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是所有金融路径(即第 20 条第 2 款 (c)、(d)、(e)、(g) 项涉及外汇的)以及部分 (b) 项房产路径的强制前置程序。依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实施规定,所有 CBI 投资的外汇必须在投资行为之前由土耳其境内的银行向 TCMB 完成强制结售汇,之后投资者使用结售汇后的土耳其里拉资金完成投资。房产路径下这一程序的具体执行涉及购房资金的支付路径设计,需要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与银行的预先协调。一家来自昆山的中国半导体投资管理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为整个家族(本人加配偶加 16 岁未成年子女)获取土耳其身份的中国半导体投资基金主理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CBI 服务(涵盖 SPK 认证 GYF 基金的尽职调查、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协调、SPK 适用性证书申请以及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对接的资本出境合规规划),在 10 个月内完成全部 NVİ 入籍批准。详细的公民身份与移民事务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公民身份与移民法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详解与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限制
房产路径是中国客户最常选择的 CBI 路径。其实务流程涵盖八个核心步骤。第一是项目筛选与法律尽职调查。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考虑的房产项目进行合规性核查,涵盖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下的公寓产权加楼层使用权加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限制核查(确保项目不属于纯空地或者农业用地)、2023 年 2 月 1 日之后的共有产权限制核查(确保不涉及共有形式购置)、地籍调查(确保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限制备注、无诉讼)、卖方法律地位核查(确保卖方是合法所有人或者获得公证授权的代表)、房产用途合规性核查(涉及军事禁区限制以及外国人限制区域)。
第二是 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的获取。依 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的要求,所有 CBI 房产购置必须由 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认证的房产评估公司出具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该报告确认房产的市场价值达到或超过 40 万美元等值。值得注意的是,依土耳其行政法院判例,该评估报告的目的仅限于确认投资金额达到 CBI 合规最低限度,并不约束当事人之间的实际成交价格或者地籍登记费用基础,当事人享有合同自由依实际市场价格自由约定成交价。第三是买卖合同或销售预约合同的签订。对已完工项目(具备公寓产权),可直接签订地籍买卖合同;对在建项目(具备楼层使用权但尚未具备公寓产权),可签订经公证人制作形式的销售预约合同。合同金额必须达到 40 万美元等值,且必须明确包含3 年禁售加禁止转让与撤销的承诺。
第四是付款。依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引入的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外汇资金必须先由土耳其境内的银行向 TCMB 完成强制结售汇,然后投资者使用结售汇后的资金支付购房款。所有付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完成(不接受现金支付),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是后续适用性证书申请的核心文件。第五是地籍过户与 3 年禁售备注登记。通过 Webtapu 电子地籍系统由地籍局完成过户登记,并在地籍上正式注明3 年禁售备注。在 3 年期间,承诺房产可以设立抵押、用益权、役权或租赁备注等有限物权,但不得新设销售预约备注。第六是不动产价值确认证书(TTB)的取得。地籍局向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申请并取得 TTB 证书,该证书确认房产购置满足 CBI 金额要求。TTB 是 CBI 国籍申请的核心文件。
第七是适用性证书。基于 TTB 证书向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申请正式的适用性证书,该证书是 NVİ 国籍申请的必要前置。第八是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详见后续 H2)。房产组合策略层面,依 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40 万美元的最低限度可通过单一房产或者多个房产的合计金额实现,没有房产数量限制。这一策略对希望分散资产配置或者购买多个较小户型的中国客户具有重要意义。但 2023 年 2 月 1 日之后以共有产权形式取得的房产以及 12/12/2023 之后以农业用途取得或者空地形式取得的房产均不再合规。一家来自张家港的中国外贸出口公司家族继承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同时实现资产配置目标(购买位于贝伊奥卢历史区与贝希克塔什中心区的两套公寓合计金额满足 CBI 最低限度)的中国钢铁外贸家族传承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CBI 服务(涵盖两套房产的并行尽职调查、SPK 评估报告协调、TTB 加适用性证书申请、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最终在 11 个月内取得 NVİ 入籍批准并保留两套位于伊斯坦布尔核心区的房产资产。详细的房地产法律事务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房地产法律师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50 万美元银行存款与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详解
50 万美元银行存款路径(《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 (d) 项)是流动性最低但操作最简单的 CBI 路径。其核心要件涵盖五个层面。第一是存款币种与机构。存款必须为外汇币种(最常见为美元、欧元或英镑),存入土耳其境内 BDDK 银行监管局认可的任何银行(涵盖土耳其工商银行、Garanti BBVA 加兰蒂、Akbank 阿克银行、雅普信贷银行、QNB 芬南斯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的土耳其分行)。第二是金额要求: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多笔存款合计达到 50 万美元的形式合规性需要个案核查,TCMB 与 BDDK 倾向于要求单一存款达到金额最低限度。第三是持有期 3 年。投资者承诺至少 3 年不提取,任何在 3 年期间的提前提取将自动导致 CBI 资格丧失。但 3 年到期后,投资者可自由处置(提取、转账、转换币种或者继续存放)。第四是BDDK 核证:银行向 BDDK 申请并取得对该笔存款的适用性证书,确认存款满足 CBI 合规要求。第五是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依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外汇资金在存款行为之前必须由银行向 TCMB 进行强制结售汇,之后投资者使用结售汇后的资金完成存款。这一规则降低了 CBI 项目对土耳其外汇市场的影响,体现了立法机关在外汇管理与 CBI 项目设计之间的平衡考虑。
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 (e) 项)是 2022 年引入的第五大投资路径,结合了金融投资的相对流动性与对土耳其经济发展的支持。不动产投资基金 GYF主要投资于商业房产、住宅房产、写字楼以及商业项目,由 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监管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创业资本投资基金 GSYF主要投资于初创企业、技术公司以及高成长企业的股权,同样由 SPK 监管。GYF 加 GSYF 路径的核心要件涵盖:(甲)金额至少 50 万美元等值;(乙)持有期至少 3 年,期间不得出售、转让或赎回;(丙)SPK 适用性证书,由 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核证。SPK 通过其"外国人通过投资取得例外土耳其国籍"程序规则详细规定了适用性证书申请的具体格式。(丁)MKK 国籍冻结子账户。依 SPK 规则,GYF 加 GSYF 份额必须在 MKK 中央登记机构的国籍冻结子账户中冻结,由 MKK 在投资符合最低限度时向 SPK 出具确认。
GYF 加 GSYF 路径的实务细节层面,存在五个关键考量。第一是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依 SPK 规则的明确规定,外汇资金必须在 GYF 加 GSYF 份额购买行为之前由土耳其境内的银行向 TCMB 完成强制结售汇,之后投资者使用结售汇后的土耳其里拉资金购买基金份额。MKK 在评估投资合规性时核查最低投资要求是否满足涵盖外汇结售汇的合规性。第二是汇率风险与价值波动。在 3 年持有期间,土耳其里拉对美元的汇率可能波动,导致 GYF 加 GSYF 份额的美元价值低于 50 万美元。但依 SPK 明确规则,汇率波动导致的价值减少不影响 CBI 资格,投资者无需补充资金。同样,基金自身因现金分红、份额赎回或者清算等导致份额减少的情形,也不视为投资者主动放弃最低投资要求。第三是投资者主动处置的限制。投资者在 3 年期间不得主动出售、转让或赎回 GYF 加 GSYF 份额。任何主动处置行为将自动解除 MKK 国籍冻结子账户中的冻结状态,导致 CBI 资格丧失。投资者享有自愿解除冻结权,但行使此权将放弃 CBI 资格。
对中国客户的实务考量层面,GYF 加 GSYF 路径与银行存款路径的对比是关键决策。银行存款路径的优势是操作简单、银行直接监管、利息收益相对稳定(美元存款约 3% 至 5% 利息);劣势是 3 年里拉存款的高利率(约 35% 至 45%)但伴随汇率贬值风险,外汇存款利息较低。GYF 加 GSYF 路径的优势是可能更高的投资回报、参与土耳其经济增长、SPK 监管的专业基金管理;劣势是投资风险较高、汇率波动、基金净值波动。第五是配套居留与税务规划。CBI 投资者在取得国籍前的 3 年期间,其 GYF 加 GSYF 投资的资本利得(如有)通常仅在最终赎回时实现,期间未实现收益不涉及土耳其税务。但如基金有现金分红,则涉及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的处理。一家来自慈溪的中国家电制造家族企业第二代继承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50 万美元银行存款路径快速完成 CBI 申请并同时进行土耳其多元化资产配置(购置一套位于萨勒耶尔区的房产作为投资外,非 CBI 路径)的中国家电制造家族企业第二代继承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服务(涵盖 BDDK 银行选择、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50 万美元 3 年期定期存款的结构性设计、配套的房产购置规划),在 9 个月内完成 NVİ 入籍批准。详细的商业与公司事务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商业与公司律师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反洗钱合规:5549 号 MASAK 法与资金来源审查
MASAK 反洗钱合规是 CBI 项目中对中国客户最关键的合规挑战之一。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是土耳其反洗钱框架的核心立法,2006 年 10 月 11 日通过、2006 年 10 月 18 日官报 26323 号公布。该法设立MASAK 金融犯罪调查委员会作为土耳其反洗钱主管部门,隶属于财政部。MASAK 的核心职能涵盖:(甲)资金来源证明义务的执行;(乙)客户识别 KYC规则的监管;(丙)可疑交易报告的处理;(丁)跨境资金流动的反洗钱合规审查;(戊)与国际反洗钱机构(如 FATF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协作。
对 CBI 项目而言,MASAK 反洗钱合规审查在多个环节触发。第一是银行客户识别程序。投资者在土耳其银行开户、收取外汇汇款或者完成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时,银行必须依 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与 MASAK 实施细则完成客户识别 KYC 程序,涵盖身份识别(护照、居住证明、外国人身份卡)、资金来源证明(涵盖银行对账单、税务证明、薪资证明、商业收入证明、房产销售凭证、股权转让凭证等)。第二是公证人尽职调查。在签订买卖合同、销售预约合同或者公证授权书时,公证人作为 5549 号法的义务人,必须完成对当事人的客户识别程序。第三是 SPK 加 BDDK 主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在投资者申请 SPK 适用性证书或 BDDK 适用性证书时,主管部门核查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第四是 NVİ 户籍与国籍事务总局的国籍审查。NVİ 在 CBI 国籍申请的综合审查中可向 MASAK 申请专项资金来源核查。
MASAK 资金来源审查对中国客户的实际要求涵盖九大类文件。第一是合法收入证明:劳动合同与近 24 个月工资单;自营业务的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利润分配文件;高级管理职位的董事会决议与薪酬协议。第二是资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车辆登记证;股票证券账户对账单;银行存款证明(连续 24 个月);其他大额资产证明。第三是资金流转证明:资产变现凭证(如卖房合同、股票转让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资金从中国境内账户出境的完整链条);中国境内资本合规出境的相关证明文件。第四是税务证明:近 3 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涉及企业经营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申报记录。第五是无犯罪记录:中国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海牙认证。第六是家族传承证明(涉及继承财富的情形):被继承人的死亡证、继承公证书、遗产分配证明。第七是礼赠证明(涉及亲属赠与的情形):赠与公证书、赠与方的合法收入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第八是商业出售证明(涉及商业出售所得的情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估值报告、交易完成凭证。第九是金融投资证明(涉及金融投资收益的情形):投资账户对账单、收益分配凭证、税务完税凭证。
对中国客户的实务考量层面,所有中文文件需要经过专业宣誓翻译为土耳其语,并加贴 1961 年海牙认证(apostille)。中国大陆与土耳其均为 1961 年海牙公约缔约国,因此经中国境内外事办公室加贴海牙认证的公证文件可在土耳其直接使用,无需领事认证程序。MASAK 审查标准在 2023 至 2025 年逐步收紧,反映土耳其在 FATF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合规评估中的努力。对中国客户的资金来源证明要求比 5 年前更详尽。虚假文件与文件伪造的法律后果层面,依 5237 号 TCK《土耳其刑法》第 204 条文件伪造罪,使用伪造或者篡改的官方文件可处2 年至 5 年有期徒刑。同时依 5901 号 TVK 第 31 条与第 40 条,基于虚假信息或者文件取得的入籍可以事后被行政机关撤销,前提是 NVİ 加总统基于"具体充分且严肃的信息"做出撤销决定。一家来自晋江的中国制鞋家族企业管理层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 NVİ 国籍审查中 MASAK 资金来源审查环节因部分海外资产配置文件不完整而暂时搁置审批的中国鞋类制造家族企业高管,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MASAK 文件补强(涵盖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对接的资本出境路径文件完善、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的复杂文件链梳理、向 MASAK 提交补充证明的合规材料),最终在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并获得 NVİ 入籍批准。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家庭成员同步入籍:配偶与未成年子女
CBI 项目的一大核心优势是家庭成员可一并入籍而无需额外投资。依 5901 号 TVK 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与《实施条例》第 20 条的明确规定,主申请人通过 CBI 取得土耳其国籍时,1 名配偶以及 18 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者经济上依赖父母的成年子女可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并入籍。明确的范围限制: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不在 CBI 附属申请范围内。年龄超过 18 岁且经济独立的成年子女也不在附属申请范围内。这一限定反映 CBI 项目的目的是核心家庭单元的整体身份规划,而非扩展家族成员的批量入籍。
配偶同步入籍的合规要求涵盖六个层面。第一是合法婚姻关系。投资者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证书或中国大陆颁发的结婚证,经中国境内外事办公室加贴1961 年海牙认证(apostille),随后由宣誓翻译为土耳其语。中国大陆颁发的结婚证经海牙认证后可在土耳其直接使用,无需领事认证。第二是婚姻真实性核查。NVİ 户籍与国籍事务总局对附属配偶申请的婚姻真实性进行审查,关注婚姻关系的持续性、共同生活情况、家庭单元的一体性。NVİ 实务中通常要求婚姻关系在 CBI 申请时至少持续 1 年以上,避免"假结婚入籍"嫌疑。第三是配偶国籍状态。配偶可保留原国籍。依 5901 号 TVK 第 44 条,土耳其法律明确允许双重国籍。第四是无独立资金证明要求。配偶通常无需独立提供 MASAK 资金来源证明(视为主申请人家庭成员的附属),但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经中国公安机关出具、海牙认证)。第五是同步申请的程序优势。配偶与主申请人同步提交 NVİ 国籍申请,可在同一审批批次中处理,减少程序复杂性与时间成本。如配偶选择在主申请人入籍后单独申请(基于婚姻路径),需要主申请人入籍且婚姻持续至少 3 年后方可申请,明显增加了等待时间。
未成年子女同步入籍的合规要求涵盖五个层面。第一是年龄要件。申请提交时 18 岁以下的子女均可作为附属申请人。出生证明上的出生日期是判定基础。第二是子女范围。涵盖生物学子女、合法领养子女(涉及收养判决文件)以及合法继子女(涉及继父母与生父母关系证明)。第三是核心文件:(甲)出生证明(经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乙)子女个人护照;(丙)监护权证明(涉及离婚家庭或非传统家庭结构的情形);(丁)另一方父母的同意书(涉及只有一方父母申请 CBI 时另一方父母对子女入籍的同意)。第四是子女年龄超过 18 岁的特殊情形。依《实施条例》,经济上依赖父母的成年子女也可在附属申请中纳入,前提是子女有经济依赖证明(例如全日制学生身份、医学残疾证明等)。这一规则对中国客户的成年子女在国外留学或长期依赖父母经济支持的情形具有重要意义。第五是子女入籍后的法律地位。取得土耳其国籍的子女享有与土耳其本国子女相同的全部权益,涵盖免费公立学校教育、土耳其大学入学优待、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其他土耳其公民专享权利。
对中国客户的双重国籍特殊考量层面,土耳其法律明确允许双重国籍(依 5901 号 TVK 第 44 条),取得土耳其国籍后无需放弃原国籍。但中国《国籍法》第 3 条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法律对持有外国护照的具体处理在不同情形下存在差异,这一部分超出我们的土耳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建议客户与中国境内的资深律师协商,明确个人情况下的合规路径。双护照实操层面,依国际护照实操惯例,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士通常使用各自的护照在相应国家境内使用(即在中国境内使用中国护照,在土耳其与第三国境内使用土耳其护照)。这一实操涉及双方法律的协调,建议客户与中国境内的资深律师商讨个人情况下的合规路径。一家来自海宁的中国皮革制造家族企业第三代继承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为整个核心家族(本人加配偶加 14 岁与 17 岁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加一名在英国读大学的 19 岁经济依赖子女)取得土耳其身份的中国皮革制造家族第三代继承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CBI 服务(涵盖 5 人附属申请的同步文件准备、19 岁经济依赖子女的经济依赖证明文件、房产路径的合规执行),在 12 个月内完成全部 5 人的 NVİ 入籍批准。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9 至 12 个月完整流程与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居留许可
CBI 程序的完整周期为9 至 12 个月,由七个核心阶段构成。第一阶段(第 1 至 2 个月)前期准备:客户初步咨询、律师服务合同签订、公证授权书准备(中国境内的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的协作启动(涉及资本出境合规规划);文件清单确认;投资路径策略性选择最终确定;房产路径下的项目筛选与 SPK 初步意见。第二阶段(第 2 至 3 个月)投资执行:房产路径涵盖买卖合同签订加 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加军事禁区核查加 Webtapu 电子地籍系统的过户加 3 年禁售备注登记;银行存款路径涵盖银行开户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 50 万美元 3 年期定期存款加 BDDK 适用性证书;GYF 加 GSYF 路径涵盖基金选择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 MKK 国籍冻结子账户加 SPK 适用性证书。第三阶段(第 3 至 4 个月)适用性证书:基于完成的投资文件向相应主管部门申请正式的适用性证书。审批周期约 2 至 4 周。这是 NVİ 国籍申请的法定前置文件。
第四阶段(第 4 至 5 个月)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依6458 号 YUKK《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2013 年 4 月 4 日通过、2013 年 4 月 11 日官报 28615 号公布)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CBI 投资者可申请专为投资者设计的短期居留许可。这一居留许可的核心要件涵盖:(甲)投资证明文件(适用性证书加 TTB 不动产价值确认证书加银行付款凭证加 SPK 加 BDDK 加财政部加工业与技术部加 ÇSGB 主管部门的相应核证文件);(乙)指纹采集(投资者本人必须在省移民局亲自完成生物识别);(丙)电子居留系统申请提交;(丁)移民总局的批准(通常 2 至 4 周)。批准后投资者获得外国人身份卡,该卡在后续 NVİ 国籍申请程序中是重要的身份识别文件。
2026/01/02 中国普通护照免签土耳其的特殊说明: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土耳其根据 6458 号 YUKK 第 18 条总统令对持普通护照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入境政策,每 180 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 90 天。免签政策仅适用于旅游和过境目的。CBI 投资者的实地考察、签订买卖合同、银行开户、办理过户、签订销售预约合同等行为严格解读下已超出免签范围,应通过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程序申请专门的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值得说明的是,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居留许可虽然不是 CBI 国籍申请的绝对必要前置(直接 NVİ 国籍申请也是可行的),但实务中通过这一渠道获得外国人身份卡可大幅简化后续程序,缩短整体周期。
第五阶段(第 5 至 7 个月)NVİ 国籍申请提交:携带全部文件向 NVİ 户籍与国籍事务总局提交正式的国籍申请。核心文件涵盖:(甲)投资证明(适用性证书加 TTB 等核证文件);(乙)MASAK 资金来源文件(详见前述 H2);(丙)个人身份文件(护照加出生证明加婚姻状况证明);(丁)家庭附属申请文件(如配偶与未成年子女附属申请);(戊)无犯罪记录(中国公安机关出具加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己)护照照片;(庚)生物识别数据。第六阶段(第 7 至 11 个月)NVİ 综合审批:NVİ 进行综合审查,涵盖内政部、外交部、安全总局、MASAK 加国家情报机构等多部门会签。审批周期约 4 至 6 个月,复杂情况(MASAK 资金来源审查延伸、家庭文件补正、其他特殊情形)可能延长至 6 至 8 个月。第七阶段(第 11 至 12 个月)总统决议加入籍批准与护照发放:总统决议批准后,颁发入籍证书;客户获得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申请土耳其护照(约 1 至 2 周内完成发放)。
对中国客户的实务建议层面,预留充分的时间缓冲。10 个月是常见的"乐观"周期,但 MASAK 审查可能延伸、文件补正可能反复,实际规划应以 12 个月为基础,遇到特殊情形可能延伸至 14 至 16 个月。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服务合同中明确各阶段的预计周期及可能的延误情形,避免客户对时间表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整体流程的客户参与度层面,CBI 程序可大部分远程进行,仅在以下关键节点要求客户亲自到场:(甲)地籍过户的当事人到场(部分情况可由公证授权代表);(乙)生物识别(指纹采集);(丙)身份证与护照领取。常规流程下客户需要 1 至 3 次赴土耳其;通过精细的公证授权规划可以减少到 1 次赴土。一家来自汕头的中国服装出口家族企业管理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完成 CBI 申请并希望整个程序只需赴土 1 次(最后的生物识别与身份证领取阶段)的中国服装出口家族企业管理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CBI 服务(涵盖中国境内的公证授权书全程协调、远程房产签约、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全程代理、NVİ 国籍申请的代表性提交),在 11 个月内完成全部程序且客户仅赴土 1 次。详细的工作许可事务请参考我们的土耳其工作许可律师专页。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入籍后的法律地位:双重国籍与土耳其护照的全球流动性
取得 CBI 入籍后的法律地位是中国客户在投资入籍决策中的核心考量之一。5901 号 TVK 第 44 条双重国籍明确规定:取得土耳其国籍的人士可继续保持原国籍,土耳其法律不要求放弃原国籍。这一规则使土耳其 CBI 项目相较于禁止双重国籍的其他国家(如新加坡、日本、中国大陆等)具有明显优势。CBI 取得的土耳其国籍与通过出生取得或通过婚姻取得的土耳其国籍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无任何法定区分。中国客户在 CBI 入籍后享有与土耳其本国出生公民完全相同的法律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
CBI 入籍后的核心权利涵盖六个层面。第一是居住与工作权。在土耳其享有无限期居住权,无需任何居留许可;可自由在土耳其全境任何地方居住、工作、经营;可自由选择任何合法职业(涵盖律师、医生、工程师、教师等专业人士职业,但部分职业需要相应的土耳其专业资格认证);可自由开设公司、参股、担任公司董事或总经理(详见我们的土耳其商业与公司律师专页)。第二是土耳其护照与全球流动性。依 2026 年 Henley Passport Index 排名,土耳其普通护照(俗称暗红色护照)可免签或落地签前往约 113 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排名约第 45 至 51 位。免签或落地签目的地涵盖日本(90 天免签)、韩国(90 天免签)、新加坡、香港、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智利、塞尔维亚、黑山、波黑、卡塔尔、伊朗等。需要明确说明的限制:土耳其护照不包含申根区免签、不包含美国 ESTA、不包含英国免签、不包含加拿大 ETA。这是中国客户在 CBI 决策中需要明确理解的限制。如客户希望获得申根区加美国加英国免签,应考虑其他 CBI 项目或者其他身份规划路径。
第三是政治与社会权利。满足相关法定要件后可参与选举(涵盖总统选举、国会选举、市政府选举、省议会选举等)、可加入政党、可担任公职(部分职位如总统、总理等需要出生取得国籍的限制)。第四是财产权。CBI 入籍后享有无任何外国人持有限制的财产权。涵盖:可购买农业用地、超过 30 公顷土地、军事限制区附近房产(前提是相关区域允许土耳其公民持有,部分高度敏感区域对所有公民均限制)。CBI 购置房产 3 年期满后可自由处分。第五是子女权益。取得土耳其国籍的子女享有与土耳其本国子女相同的全部权益,涵盖免费公立学校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土耳其大学入学优待(包括无需通过国际学生考试程序)、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兵役义务(涉及男性子女满 20 岁后的兵役登记,但可通过外汇兵役程序豁免实际服役)。第六是财富传承规划。CBI 入籍为中国家族财富的跨代传承提供重要工具。土耳其继承法允许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灵活规划。涉及跨境继承的,可适用 5718 号土耳其国际私法的相关冲突规则。
CBI 入籍的特殊优势涵盖四个层面。第一是无居住要求。取得 CBI 入籍后,投资者无需在土耳其实际居住即可保持国籍。这是与其他国家 CBI 项目(如部分加勒比海国家 CBI 要求 5 年内累计居住 30 天)的明显区别。投资者可继续居住在中国境内、欧洲、新加坡、香港等任何地方。第二是无语言要求。CBI 入籍不要求土耳其语考试。这是与一般入籍程序(依 5901 号 TVK 第 11 条,需要充分土耳其语能力)的关键区别。第三是无融入测试。CBI 入籍不要求文化融入测试或其他社会融入要件。第四是无强制纳税义务。取得土耳其国籍本身不自动触发土耳其全球纳税义务,纳税义务依税务居民身份判定(涉及实际居住天数与税务居所等因素)。这一规则对中国客户的跨境税务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土耳其与中国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避免重复纳税。一家来自揭阳的中国珠宝制造家族企业管理人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一起案件中,作为面临希望通过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取得土耳其身份并同时进行跨境财富传承规划(涉及土耳其加香港加新加坡的多元化资产配置)的中国珠宝制造家族企业第二代继承人,通过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调的整合性 CBI 服务(涵盖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执行、5901 号 TVK 第 44 条双重国籍合规规划、跨境财富传承的法律框架设计),最终在 10 个月内完成全家 4 人的 NVİ 入籍批准并建立了可持续的跨境财富管理结构。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我们的执业方法与服务流程
ER&GUN&ER 律师事务所是依据土耳其律师法正式注册执业的本地律师事务所,不是房产销售经纪、不是移民中介、不是申请代办公司、不是基金销售代理。一家土耳其本地律师事务所在投资入籍领域的工作清晰:所有 CBI 委托通过经海牙认证的公证授权书建立,所有费用按律师服务合同收取并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与房产开发商、房产销售经纪、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第三方移民代办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关联或佣金分成关系。客户的法律利益是我们唯一的代理标准。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 67874。在土耳其执业的律师处理 CBI 程序时需对各主管部门的实务程序具备深入理解。具体的房产销售经纪、税务申报、银行业务以及中国境内的资本出境合规由相应执业资格人员或者公司承担。第三方费用(涵盖公证人费用、TKGM 加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加 SPK 加 BDDK 加省移民局加 NVİ 主管部门费用、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费用、宣誓翻译费用、海牙认证费用、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相关银行手续费、外国人身份卡加护照制作费用、快递费等)单独计算并全部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
对中国客户的 CBI 代理服务涵盖五大阶段。第一阶段(前期评估与方案设计,第 1 至 2 个月):客户情况评估、CBI 投资路径策略性选择(40 万美元房产对 50 万美元银行存款对 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对 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对 50 名就业创造)、整体方案设计、费用预估、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的协作框架建立、初步项目筛选(涉及房产路径的项目尽职调查启动)。第二阶段(投资执行,第 2 至 3 个月):房产路径涵盖地籍法律尽职调查加 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加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合规核查加买卖合同设计加公证人制作形式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 Webtapu 过户登记加 3 年禁售备注加 TTB 取得;银行存款路径涵盖银行选择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 3 年期定期存款加 BDDK 适用性证书;GYF 加 GSYF 路径涵盖基金选择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 MKK 国籍冻结子账户加 SPK 适用性证书。
第三阶段(合规文件准备,第 3 至 4 个月):MASAK 资金来源文件准备(与中国境内合规顾问对接)、家庭文件(婚姻证、出生证、监护证)的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无犯罪记录、其他附属文件。第四阶段(申请与跟进,第 4 至 11 个月):适用性证书申请、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申请、NVİ 国籍申请提交、申请进度跟进、文件补正应对、NVİ 综合审批跟进。第五阶段(入籍后服务,第 11 至 12 个月):总统决议跟踪、入籍证书取得、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领取、土耳其护照申请、配偶子女附属入籍同步、其他后续法律事务(涵盖房产 3 年期满后的处分规划、税务规划、跨境财富传承规划)。
与中国客户的日常沟通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以及视频会议进行。书面法律咨询通常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初步意见,复杂 CBI 案件的详细策略意见书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紧急事务(涵盖 12/12/2023 修订后的房产合规性紧急核查、MASAK 资金来源审查问题的紧急应对、NVİ 国籍申请补正的紧急处理)的应急响应可在 24 小时内启动。涉及具体法律意见的均以书面形式记录留底。复杂跨境事务(涉及中国境内文件认证、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领事司的协调、中国境内合规顾问的协作以及跨境财富传承规划)由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境内代理律师事务所、跨境财税顾问、土耳其注册会计师以及专业宣誓翻译的协作完成,明确划分各方的执业范围与法律责任。一家伊斯坦布尔律师事务所在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领域的核心价值是事前的精细规划与各阶段的紧密配合,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目标不是单一案件的快速入籍,而是为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规以及多代际可持续的土耳其身份框架。具体实务变量按主管部门和年份不同而有所调整。
常见问题
- 什么是土耳其投资入籍 CBI?法律依据是什么?土耳其投资入籍 CBI(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是依据5901 号 TVK《土耳其国籍法》第 12 条第 1 款 (b) 项例外入籍以及《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规定的特殊入籍程序,由总统决议批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通过指定形式的投资取得土耳其国籍及护照,对中国客户提供规范、透明的法律路径。2017 年 1 月 12 日由 2017/9601 号部长理事会决议正式启动。
- 有哪些投资路径?金额各是多少?依《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2 款共五大正式投资路径加两个补充路径:(甲)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工业与技术部认证);(乙)40 万美元房产投资(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认证加 3 年禁售备注);(丙)50 万美元政府债券(财政部认证加 3 年持有);(丁)50 万美元银行存款(BDDK 认证加 3 年持有);(戊)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SPK 认证加 3 年持有);(己)50 名土耳其公民就业创造(ÇSGB 认证);(庚)50 万美元个人养老金(2023 年后增设加 3 年持有)。
- 房产路径具体有哪些限制?依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关键修订:(甲)仅限公寓产权(kat mülkiyeti)加楼层使用权(kat irtifakı)加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üzerinde yapı bulunan arsa),纯粹的空地或者农业用地不再合规;(乙)2023 年 2 月 1 日之后以共有产权形式购置的房产不再合规;(丙)销售预约合同必须经公证人制作形式,且仅适用于已设立公寓产权或楼层使用权的项目。最新的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详细规定了房产路径的具体合规细则。
- 整个 CBI 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标准周期为9 至 12 个月。第 1 至 2 个月前期准备;第 2 至 3 个月投资执行(房产购置加 SPK 评估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加地籍过户,或银行存款,或 GYF 加 GSYF 购买);第 3 至 4 个月适用性证书;第 4 至 5 个月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居留许可;第 5 至 7 个月 NVİ 国籍申请提交;第 7 至 11 个月 NVİ 综合审批;第 11 至 12 个月总统决议加入籍批准加土耳其护照发放。复杂情况下整体周期可能延伸至 14 至 16 个月。
- 什么是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为什么是 CBI 关键步骤?依 06/01/2022 官报 31711 号修订引入的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实施规定,所有 CBI 投资的外汇必须在投资行为之前由土耳其境内的银行向 TCMB 土耳其中央银行进行强制结售汇。投资者随后使用结售汇后的土耳其里拉资金完成投资。这一程序对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银行存款路径、固定资本投资路径以及部分房产路径具有强制性。其法律目的是降低 CBI 项目对土耳其外汇市场的影响。
- 家庭成员可以一并入籍吗?范围是什么?可以。CBI 允许1 名配偶以及18 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者经济上依赖父母的成年子女作为附属申请人一并入籍,无需额外投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不在 CBI 附属申请范围内。配偶通常无需独立 MASAK 资金来源证明(视为主申请人家庭成员的附属),但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子女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监护证明、必要的另一方父母同意书等。所有中国境内文件需经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
- MASAK 反洗钱审查具体要求什么文件?依5549 号《犯罪收益预防法》,需要九大类文件:(1)合法收入证明(劳动合同、24 个月工资单、自营业务证明);(2)资产证明(房产证、股票证券对账单、24 个月银行存款证明);(3)资金流转证明(资产变现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合规出境证明);(4)税务证明(近 3 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5)无犯罪记录(中国公安机关出具加海牙认证);(6)家族传承证明;(7)礼赠证明;(8)商业出售证明;(9)金融投资证明。所有中文文件需经海牙认证加宣誓翻译。MASAK 审查标准自 2023 年起明显收紧。
- 取得土耳其国籍后我可以保留中国国籍吗?土耳其法律明确允许双重国籍(依5901 号 TVK 第 44 条),取得土耳其国籍不要求放弃原国籍。但中国《国籍法》第 3 条不承认双重国籍,具体合规处理需要客户与中国境内的法律顾问协调,超出我们的土耳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建议客户与中国境内的资深律师商讨个人情况下的合规路径。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土耳其法律下的 CBI 程序合规。
- 土耳其护照可以免签去哪些国家?依 2026 年 Henley Passport Index,土耳其普通护照可免签或落地签前往约 113 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排名约第 45 至 51 位。涵盖日本(90 天免签)、韩国(90 天免签)、新加坡、香港、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智利、塞尔维亚、黑山、波黑、卡塔尔、伊朗等。明确不包含申根区免签、不包含美国 ESTA、不包含英国免签、不包含加拿大 ETA。这是中国客户在 CBI 决策中需要明确理解的限制。
- CBI 入籍后需要在土耳其居住吗?不需要。CBI 入籍没有居住要求,投资者无需在土耳其实际居住即可保持国籍。这是与其他国家 CBI 项目(如部分加勒比海国家要求 5 年内累计居住 30 天)的明显区别。投资者可继续居住在中国境内、欧洲、新加坡、香港等任何地方。同时 CBI 也不要求土耳其语考试或者文化融入测试,与 5901 号 TVK 第 11 条的一般入籍程序要求显著不同。
- 取得 CBI 入籍后我必须缴纳土耳其税吗?取得土耳其国籍本身不自动触发土耳其全球纳税义务,纳税义务依税务居民身份判定(涉及实际居住天数 183 天规则与税务居所等因素)。这意味着 CBI 投资者只要不成为土耳其税务居民,就不必为其全球收入向土耳其纳税。土耳其与中国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避免重复纳税。如客户成为土耳其税务居民,则适用 5520 号公司所得税法加 193 号个人所得税法加 3065 号增值税法等土耳其税法。
- CBI 入籍可能失败吗?常见的拒绝原因是什么?NVİ 国籍审批不是自动批准程序,对每个申请的资金来源、家庭文件、个人背景进行独立审查。对文件齐备、资金来源清晰、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客户,批准率非常高。常见的拒绝原因涵盖:(甲)MASAK 资金来源审查存疑;(乙)涉及犯罪记录(含部分轻罪);(丙)过往签证违规记录或非法滞留记录;(丁)家庭文件不真实或文件造假(涉及 5237 号 TCK《土耳其刑法》第 204 条文件伪造罪 2 至 5 年徒刑);(戊)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考量;(己)房产路径下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后的不合规情形;(庚)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遗漏。我们的律师事务所的事前法律尽职调查在律师服务合同签订前完成,避免对潜在风险案件投入大量执行成本。
- 3 年期满后 CBI 投资可以处分吗?我的土耳其国籍会撤销吗?3 年期满后投资可自由处分。房产可自由出售、出租或其他处分;银行存款可自由提取或转账;GYF 加 GSYF 基金份额可自由出售;政府债券可自由出售;固定资本投资也可灵活调整。处分行为不影响已取得的土耳其国籍。CBI 取得的国籍与通过出生取得或通过婚姻取得的国籍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但需要注意:依 5901 号 TVK 第 31 条与第 40 条,基于虚假信息或文件取得的入籍可在事后被 NVİ 加总统基于"具体充分且严肃的信息"撤销。
- 2026/01/02 起中国普通护照免签土耳其,这对 CBI 程序有影响吗?有影响。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土耳其根据6458 号 YUKK 第 18 条总统令对持普通护照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入境政策,每 180 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 90 天。但免签政策仅适用于旅游和过境目的。CBI 投资者的实地考察、签订买卖合同、银行开户、办理过户、签订销售预约合同等行为严格解读下已超出免签范围。建议 CBI 投资者通过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程序申请专门的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避免合规风险。
- 整个程序我必须亲自来土耳其吗?律师费用一般多少?大部分程序可远程进行。通过经海牙认证的公证授权书,律师可代表客户完成大部分文件签署、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地籍过户(部分情况下)、适用性证书加 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申请等。必须亲自到场的关键节点涵盖:(甲)生物识别(指纹采集)必须在省移民局亲自完成;(乙)外国人身份卡领取与身份证领取;(丙)部分情况下的地籍过户当事人到场。常规流程下客户需要赴土 1 至 3 次。律师费用取决于服务类型、客户身份与跨境复杂度、预期持续时间综合评估。常见模式为分阶段固定费用涵盖前期评估加投资执行加合规文件准备加 NVİ 申请加入籍后服务。第三方费用(涵盖公证人费用、SPK 评估报告费用、主管部门费用、宣誓翻译费用、海牙认证费用、外国人身份卡加护照费用、TCMB 相关银行手续费、快递费等)单独计算并全部开具土耳其正式发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在初步咨询后会出具完整费用预估。
关于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
Mirkan Günay Topcu 律师是 ER&GUN&ER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执业律师,注册号 67874。Mirkan 律师专注于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事务、公民身份与移民法、房地产法、商法与公司法、合同法、跨境财富传承规划以及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为本地与国际客户处理 CBI 投资路径策略性评估与最优方案设计(涵盖 40 万美元房产路径、50 万美元银行存款路径、50 万美元 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50 万美元固定资本投资路径、50 名土耳其公民就业创造路径之间的策略性选择)、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MASAK 反洗钱合规全程协调、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协调、适用性证书申请、6458 号 YUKK 第 31 条第 1 款 (j) 项投资者短期居留许可申请、NVİ 户籍与国籍事务总局国籍申请、配偶与未成年子女附属申请同步代理、入籍后的法律地位维护、5901 号 TVK 第 44 条双重国籍合规建议、跨境财富传承规划等案件。Mirkan 律师积累了多年涉及中国、欧洲、中东以及独联体国家的跨境法律实务经验。
Mirkan 律师 2018 年毕业于伊斯坦布尔大学法学院,2022 年获加拉塔萨雷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于 2018 年获准加入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在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领域,他主导过涵盖中国跨境投资者(中国大陆高净值人士、中国民营企业家、中国上市公司高管、中国海外资产配置投资者)、中国家族财富管理者(涵盖家族办公室加跨代财富传承规划)、中国企业家二次身份规划(涵盖应对 OECD 共同申报准则下的税务居民身份重新规划)、房产路径(涵盖 12/12/2023 官报 32397 号修订后的合规执行、SPK 认证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协调、09/12/2024 TKGM 2024/4 号通函下的程序细则)、银行存款路径(涵盖 BDDK 加 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协调)、GYF 加 GSYF 基金路径(涵盖 SPK 认证基金的尽职调查、MKK 国籍冻结子账户操作)、家庭附属申请(涵盖配偶加未成年子女加经济依赖成年子女的同步代理)以及国籍撤销诉讼应对等多类客户的中国当事人案件。他深刻理解涉外 CBI 事务的程序节奏(涵盖 9 至 12 个月整体周期、各主管部门审批周期、TCMB 强制外汇结售汇程序、MASAK 资金来源审查的时间安排)、跨境合规的责任划分(涉及中国境内合规顾问的协调、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领事司的协调以及与中国境内代理律师事务所的协作)以及中国与土耳其两国在国籍法、外汇管理、税法领域的协调机制。这一深度使我们的土耳其律师事务所能够在中国跨境投资入籍领域提供整合性服务。
Mirkan 律师的执业语言为土耳其语和英语,与中国客户的沟通通过英语进行,复杂法律文件提供完整的英语书面翻译。他与中国境内代理律师事务所、跨境财税顾问、跨境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驻土耳其大使馆领事司、环境城市化与气候变化部、工业与技术部、SPK 资本市场委员会、BDDK 银行监管局、移民总局、NVİ 户籍与国籍事务总局、土耳其注册房产评估公司、土耳其独立会计师与注册会计师以及专业宣誓翻译的协作经验丰富。LinkedIn 联系:https://www.linkedin.com/in/av-mirkan-gunay-topcu-67a5a0166/


